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车站无障碍电梯及无障碍卫生间改造项目(3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车站无障碍电梯及无障碍卫生间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04-01-36028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70%,其他资金为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车站无障碍电梯及无障碍卫生间改造项目
2.3建设规模: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起自哈尔滨南站,沿学府路、西大直街、东大直街、一曼街、南通大街、东直路、桦树街敷设,终至哈尔滨东站,线年9月26日开通试运营,为提升运营服务水平,现将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台轮椅升降平台升级改造、7座无障碍卫生间及其配套设施升级改造,1号线台下行自动扶梯及其配套设施改造。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15日,总工期:34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台电扶梯加装项目中的土建改造及无障碍设施完善工程,以及工程所涉及的出入口临时封闭、运营既有动照、装饰装修、给排水、FAS/BAS、通信等设备的配套改造工程,且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好本项目而开展的深化设计、设计联络、设备生产、工厂测试、出厂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仓储、交付、吊装、安装、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与其他专业接口调试、完工测试、综合联调、预验收、向政府管理部门报验、领取使用合格证、试运行、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专用工具提供、配套改造设备设施的2年质保期服务等工作内容。
施工品质衡量准则: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检验收取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一: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车站出入口扶梯加装及无障碍电梯改造项目
2.9资格审核检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会被授予合同。
3.1标段三:结合本次招标范围,拟从投标企业资格、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各项目负责人、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等方面作如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注册的法人,并具备以下条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及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5年1月至今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能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3.2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并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各成员方负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时须以联合体牵头人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3.3.3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中出现上面讲述的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
3.3.3.4联合体牵头人应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买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根据“关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锁定变更及解锁流程上线运行的公告”,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在获取文件环节“是否承担施工内容”选择“是”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必填并校验锁定状态。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全体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投标人(全体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要求项目经理的不需要出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的规定,对于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中显示资质异常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公布信息为准)
9.5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9.6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提示函》﹝2025﹞1231号、“关于限制黑龙江乔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黑龙江省仝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7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8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线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来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依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任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买卖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