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造项目批阅制度改革,逐渐的提高工程建造项目批阅便当化水平,推动批阅事项全流程无纸化电子批阅,现定于
(一)各批阅部分发生并可经过申报体系调用的电子资料(包含电子证照、电子结果物等),调整为经过申报体系获取,不再核对原件,详细包含:《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规划文件检查合格书(含勘测文件)》《特别建造工程消防规划检查意见书》《建造工程消防检验存案凭据》。
(二)依据《关于推动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图纸全过程数字化处理的告诉》要求,《建造工程竣工图纸》收取方法作出如下调整:
1.2020年1月1日后获得《施工图规划文件检查合格书》(含消防、人防)的新建房子建筑工程,《建造工程竣工图纸》须依托“广东省施工图规划文件检查处理体系”完结编制电子竣工图并加盖电子竣工图书印章,在事务申报时经过申报体系获取。未按照上述方法编制《建造工程竣工图纸》的,不可以进行消防检验(存案)事项申报。
2.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施工图规划文件检查合格书》(含消防、人防)的房子建筑工程,《建造工程竣工图纸》可按原有方法提交,即经过窗口提交五颜六色扫描PDF格局光盘。
(三)其他未完结体系调用的电子资料以及申请人自备的资料,调整为扫描原件构成电子资料,不再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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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依据项目状况预定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处理,由归纳窗口人员经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渠道获取或扫描申请资料构成电子资料完结收件。
附件:市住宅城乡建造局施行全流程电子化资料处理事项清单(消防审验事项).xls